為保證工程碩士研究生論文研究工作及學位申請工作的有序進行,現(xiàn)根據(jù)四川大學有關工程碩士學位工作的管理條例,對beat365各工程碩士領域的學位論文和學位申請工作提出相應規(guī)定。
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請學位論文的資格
攻讀工程碩士專業(yè)學位申請者,必須完成培養(yǎng)方案和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所有環(huán)節(jié)且成績合格方可進行學位論文(設計)工作。完成學位論文(設計)工作是取得工程碩士專業(yè)學位的必要條件之一。
二.學位論文(設計)工作的指導
學位論文(設計)工作應在導師的指導下由攻讀工程碩士專業(yè)學位者本人獨立完成。指導教師一般應由兩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擔任,其中,一名為校內具有工程實踐經(jīng)驗的教師(副教授以上職稱),另一名為學員所在單位的工程技術專家(副高以上職稱)。
1.選題。學位論文(設計)的選題應直接來源于生產實踐或具有明確的生產背景和應用價值,密切結合研究生所在單位或企業(yè)面臨的技術改造、革新、引進等技術難題、科研攻關項目和工程設計項目??梢允且粋€完整的工程項目策劃、工程設計或產品研制報告,可以是技術改造項目、技術攻關、研究專題、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的研制和開發(fā)等多種類型。選題應具有一定的技術難度、先進性和工作量,能體現(xiàn)攻讀工程碩士專業(yè)學位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工程技術問題的能力。
2.選題的確定。選題應由攻讀工程碩士專業(yè)學位者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結合所在單位任務來確定,并在大量調查研究和查閱相關中外文獻資料(不少于20篇)的基礎上提出《開題報告》,經(jīng)指導教師審核同意后報工程碩士教學指導委員會備案,并由所在單位立項,提供必要的經(jīng)費。
1.學位論文(設計)工作應主要在企業(yè)進行,部分實驗和測試工作也可在學校完成。
2.在學位論文(設計)工作期間,學員必須提交一份“學位論文(設計)工作中期進展報告”(該“報告”由學校統(tǒng)一制表)。
3.學位論文(設計)工作應由學生本人獨立進行,每個學生的論文題目是獨立的,不得由他人代作、不得抄襲、不得弄虛作假。在學位論文(設計)工作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上述違紀行為,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直至取消攻讀工程碩士專業(yè)學位資格。
4.學位論文(設計)的工作時間一般應控制在一年到一年半左右。個別特殊情況可延長半年,但必須經(jīng)指導教師同意、教學指導委員會和研究生院批準。
5.論文工作進度可參考下表安排:
時 間 |
工 作 進 度 |
檢查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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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基本文獻查閱、課題論證和立項,制定課題研究技術路線,并在包括有關專家和課題組成員的小組內進行開題報告; |
提交: 開題報告書(A4紙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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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導師和專家對開題報告提出的意見基礎上,完善文獻綜述和研究工作路線; 列出課題的重點問題條目,確定擬取得的創(chuàng)新點或攻克的難點,并開始進入課題研究工作; 針對課題擬解決的問題,逐一開展研究工作,包括理論分析與計算、數(shù)學模型建立、實驗裝置及數(shù)據(jù)測試或創(chuàng)新設計裝置的應用試驗、對結果的分析討論、所得結論及意義。 開始起草論文提綱或初稿,同時有針對性地完善后續(xù)研究工作或補充研究工作; |
提交: 1.課題研究進展報告 2.論文提綱或初稿 (A4紙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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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論文寫作、打印、和裝訂、論文送審,辦理答辯申請手續(xù),舉行論文答辯 |
提交: 學位論文正式裝訂本(A4紙張) |
a.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每年安排兩次時間審批學位,分別在6月和12月。授位者必須在每年的5月20日和11月20日前結束論文答辯工作。
b.開題報告和中期進展報告分別在4月和10交學院。否則不予辦理答辯。
c. 申請授位者的有關材料(申請書、公開發(fā)表文章、開題報告、中期進展報告、論文評閱意見、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表)必須在答辯前一周報送學位辦公室審核,經(jīng)審核合格后,才能舉行答辯,否則不予受理。
1.學位論文(設計)由攻讀工程碩士專業(yè)學位者本人寫作。
2.學位論文(設計)工作要有一定的技術難度、先進性和工作量;表明作者具有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工程實際問題及進行技術攻關的能力。論文應有解決工程實際問題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進展或是具有新工藝、新技術、新設計的先進性和實用性,并有良好的經(jīng)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獨立擔負工程技術或管理工作能力,并在解決關鍵性生產技術問題上有創(chuàng)新;或設計的工藝、產品有新穎性和實用性;或研制出的成果(技術)有較顯著的經(jīng)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學位論文主要內容應包括:
a.摘要:中英文摘要800-1000字。以簡明的語言寫明學位論文(設計)的主要研究內容、研究方法、突出成果和意義;
b.學位論文(設計)所涉及的背景情況,包括:文獻綜述、發(fā)展現(xiàn)狀和動態(tài)等;
c.學位論文(設計)所涉及的基本理論和方法;
d.學位論文(設計)的主要工作,包括理論推導、實驗研究、設計原理、方法、主要設計圖表、實驗或試驗的方法、實驗數(shù)據(jù)等;
e.研究或設計的主要結果;
f.問題和討論;
g.參考文獻;
h.聲明。
3.學位論文(設計)數(shù)據(jù)必須準確、真實,圖表清楚、文字表述明確。字符一般在3萬到5萬字之間。一律用A4雙面打印。論文編排格式應符合四川大學工學碩士學位論文格式要求,論文內的圖表標注格式、單位格式、參考文獻格式按《四川大學學報》(工程科學版)的格式要求打印。
1.學位論文(設計)寫作完成并經(jīng)指導教師審查同意后交教指委辦公室,由教指委辦公室將學位論文送給兩位具有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進行評閱。兩位專家中至少要有一位來自工礦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部門的專家。答辯前,評閱人的姓名和評閱意見應對研究生保密,并密封傳遞。為保證評閱質量,給專家的評閱時間必須保證有10天以上。評閱人中只要有一人認為論文(設計)未達到學位論文(設計)水平時,論文(設計)不能提交答辯。論文(設計)作者必須根據(jù)評閱人的意見做補充工作、改寫學位論文(設計)并重新進行評閱。
2.工程碩士學位論文的評審應著重審核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審核學位論文工作的技術難度和工作量;審核其解決工程實際問題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進展;審核其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計的先進性和實用性;審核其創(chuàng)造的經(jīng)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學位論文(設計)經(jīng)評閱通過后,在答辯日一周前由所屬工程領域的教學管理人員將下列材料整理后提交四川大學學位辦:
1.經(jīng)研究生部培養(yǎng)辦審查加蓋印章的成績登記表一份。
2.學位論文一份——包括論文中英文摘要,打印裝訂,格式見附件;
3.《四川大學工程碩士學位申請書》一份(可在學校研究生院網(wǎng)上下載)——《申請書》的各項內容必須逐項如實填寫和按規(guī)定簽章.(填寫方法請詳見《學位申請書》的要求);
4.論文評閱意見表一套(兩份);
5.答辯委員會組成審批表一份——學位論文(設計)的答辯委員會一般由5-7名具有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兩名來自工礦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部門的技術專家(其中至少要有一位來自非聯(lián)合辦學單位)。指導教師可以是答辯委員會成員,但不能擔任主席,且兩位導師都參加答辯委員時,則必須組成7人答辯委員。
6.至少一篇在公開學術刊物上發(fā)表的化學工程領域的學術論文。其中,作者單位署名必須是“beat365,成都,610065”,否則不予認可。
上述材料經(jīng)審查,若符合要求,學位論文(設計)方可提交答辯。
1.答辯委員會主席宣讀“四川大學學位委員會關于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人員的批復”,并宣布答辯會議開始;
2.由答辯委員會秘書或指導教師介紹工程碩士學位申請者的簡要情況;
3.學位論文答辯人報告論文的主要內容,時間為20—25分鐘;
4.答辯委員或答辯會的其他參加者提問,論文答辯人答辯。對于各種提問,經(jīng)答辯委員會主席同意,可給答辯人10分鐘左右的時間查閱資料、進行準備;
5.答辯結束,休會;
6.答辯委員會舉行會議。由答辯委員會秘書宣讀論文評閱意見。答辯委員對答辯情況進行評議,并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經(jīng)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作出授予碩士學位的建議。若本次答辯未獲通過,答辯委員會可討論、并經(jīng)全體委員過半數(shù)通過作出決定,允許在一年內對論文進行修改后再申請答辯一次;
7.討論通過論文答辯決議。論文答辯的決議,字數(shù)不超過300。決議應語言簡明清楚,結論符合實際。應對論文的主要成果、基礎理論及專門知識的掌握、科研能力、答辯的情況、論文的寫作水平等做出事實求是的結論,并就論文是否達到碩士學位論文的水平和是否建議授予碩士學位給出明確的意見。答辯委員會的決議須經(jīng)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方可有效;
8.答辯會復會,答辯委員會主席宣布答辯決議,答辯會結束。
1.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攻讀工程碩士專業(yè)學位者的學位論文(設計)經(jīng)答辯通過后,由教指委辦公室將上述第七項所列材料和第八項答辯委員會決議一并報送化學工程領域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對學位申請者材料以會議的形式逐個進行審查。審查的內容包括:
a.申請者是否符合學位申請資格(如學歷、年限等);
b.申請者的材料是否齊備、確實、符合規(guī)范要求;
c.學位論文(設計)是否達到工程碩士專業(yè)學位要求。經(jīng)審查后,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是否同意授予工程碩士學位,表決以獲得分委員會全體委員的過半數(shù)票為通過。
2.校學位委員會審批:校學位委員會對工程碩士學位的審批程序及對未獲批準的學位申請的處理辦法與其他類型的碩士研究生相同(詳見“研究生工作手冊”)。